近日,现代快报报道的原山西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付雪海三次判刑仍获提拔引发社会关注。2025 年 4 月、5 月,山西省安泽县法院和临汾市中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和二审终审裁定,付雪海因贪污受贿、故意伤害、串通投标等多项罪名,被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。此案宣判后,当地接连有官员被查。
山西省纪委监委今年 6 月份先后通报,原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王黎明,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柴高潮,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已被开除党籍。通报称,王黎明违背组织原则,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;柴高潮违背组织原则,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。公开资料显示,柴高潮曾于 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4 月,担任洪洞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于 2000 年 4 月至 2006 年,担任洪洞县委书记。王黎明则曾于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洪洞县委书记。
7 月 11 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连发通报,宣布临汾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陈玉士被开除党籍,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通报指出,陈玉士、李竟违背组织原则,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,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。公开资料显示,陈玉士曾任洪洞县委书记,李竟曾任洪洞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。
据此前报道,付雪海曾在洪洞县任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其间历经多次职务调整。此番被查的陈玉士、李竟、柴高潮、王黎明等人,在履历上均与付雪海升迁存在不同程度交集。
洪洞县政府的一名知情人士指出,柴高潮和王黎明正是帮助付雪海成功运作到镇上工作、入编以及后续升迁的关键人员中的一环。现代快报记者从当地另一知情人士处了解到,柴高潮和王黎明确与付雪海一案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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